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求职者适用)(“本声明”)

1.谭仔国际有限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及/或关联公司(以下统称“集团公司”,“本集团”,“我们”)透过本申请表收集个人资料目的是供我们进行招聘及雇佣事宜。该等个人资料将被集团公司用于以下用途:
(i)评核阁下作为求职者是否适合担任集团公司的职位(包括求职者申请的职位及其他集团公司全权酌情认为合适及/或适合阁下履历的职位);
(ii)初步商讨薪酬、花红及/或其他福利,核实阁下的学历及经验,及由任何集团公司向阁下提出聘用邀请等与招聘及雇佣目的直接相关的事宜;
(iii)我们考虑阁下的履历后认为任何集团公司适合阁下担任的职位。
在我们将收集所得的个人资料用于本声明上述以外的用途前,我们会事前取得阁下同意。
2.为使集团公司能有效地进行评核求职者,阁下需提供足够的个人资料,此等个人资料可包括:(i)姓名及联络资料,包括地址及电话号码;(ii)受聘记录及相关经验;(iii)教育及培训详情。阁下必须填妥申请表内所有【标注 “*”/“必填”】栏目的资料并提供相关支撑文件。如未能提供所需资料,我们或集团公司有可能无法处理阁下的申请。
3.(只适用于通过我们的网页提交申请的求职者)大多数的浏览器都是预设定为接受Cookies的。阁下可以更改设定,选择「不接受」Cookies;但阁下如这样做,会发现网站内某些功能(包括但不限于网上申请职位功能)不能正常运作。阁下可浏览我们的隐私政策以了解更多关于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Cookies。
4.阁下提供的个人资料可能会在集团公司之间转移及/或共用。集团公司确保只有获授权职员基于“需要知道”的原则才可查阅下提供的个人资料。在未获得阁下的事先同意前,我们不会向集团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披露阁下透过本申请表或其他途径所提供用于上述目的之个人资料(隐私政策中所载根据相关法律或司法机构要求披露的情况除外)。
5.集团公司的职员或授权代表一般将会在阁下递交申请后的1个月内与阁下联络。阁下如未有在上述时间内收到任何联络或通知,阁下之职位申请则可被视为未获取录。在一般情况下,阁下提供的个人资料将于阁下所申请的职位之招聘程序完成后12个月内删除。
6.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香港法例第486章,以下简称“条例”),阁下有权查阅及/或改正阁下向集团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请注意根据条例,集团公司有权在处理阁下的查阅资料要求时向阁下收取合理的费用。如欲要求查阅及/或改正阁下就求职目的向集团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请联系本集团人力资源部资料保护主任(邮箱:hro@tamjai-intl.com;邮寄地址:香港九龙长沙湾长义街9号D2 Place ONE 8楼, 集团人力资源部资料保护主任收),如欲要求查阅及/或更正阁下就其他目的向集团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请依据隐私政策(https://tamjai-intl.com/cn/privacy-policy/)办理。
7.本声明的英文版本与中文版本如有任何不一致或抵触,以英文版本为准。